关于社保,有一个判断需要先立在前面:国家需要新的缴费者,来充盈日益枯竭的社保基金蓄水池,以维持对已有退休者的当期支付。这不是说普通劳动者不需要保障,而是说,在当前制度参数下,制度对他们的保障承诺明显不对称:缴费负担不低,待遇预期却不确定。
不少制度设计,初衷本是“损有余而补不足”的共济安排,可在长期运行中,极易滑向另一重现实:从收入微薄的底层劳动者——尤其是人社部“数据找人”政策所指向的灵活就业群体身上,持续抽取现金流,用以兑付已有的支付承诺。这并非简单的善恶评判,而是制度运转过程中,极易滋生也极难规避的权责失衡难题。
把这一判断放在“数据找人”的政策语境里,社保扩面的真实逻辑就清楚了。它不是一场单纯的权利普及,而是一次社保现金流的紧急补充。“应保尽保”看上去是出于底层就业者利益的考量,实际首先是社保基金自救。公众会本能地追问:这究竟是为了保障我的利益,还是为了保障国家的利益?
这个问题不能靠口号回答,只能靠现金流和精算表回答。
一、蓄水池的现金流真相
据人社部数据,截至9月底,中国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10.79亿人、2.51亿人、3.27亿人。总量全球第一。但“十五五”目标更值得琢磨: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失业保险参保达到2.55亿人,工伤保险达到3.45亿人。重点是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
为什么盯住这些人?传统“雇主—雇员”体系里能保的,已经保得差不多了。剩下的,就是上述灵活就业人员等所谓“漏网者”。
但必须把话说透:在当前制度结构下,首先需要社保的不是这些尚未参保的人,而是社保制度本身。国家需要他们进来,首要目的是为了给日益枯竭的蓄水池注入新的缴费流。这些钱当期就要用于支付已经退休者的养老金,其中相当一部分流向待遇远高于社会平均水平的群体。
这不是情绪判断,这是现收现付制的现金流事实。
中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社会统筹部分,本质上是现收现付:今天在职者缴的钱,今天就要发给退休者。个人账户名义上存在,实际长期空账运行,缴费的大头用于维持当期支付。制度对“新人”的依赖是刚性的——必须有源源不断的新缴费者进来,才能兑现对“老人”的承诺。
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精算报告显示,加入延迟退休、全国统筹等改革因素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不抵支年份从此前预测的2028年推迟到2036年,枯竭年份从2035年推迟到2044年。另一项基于2025年延迟退休政策的独立研究则给出更近时间表:即便实施渐进式延迟退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仍预计于2029年首次出现赤字。
预测有差异,但方向一致:赤字窗口已经打开,而且比制度设计者原先预期得更快。
财政补贴最能说明问题。据财政部预算报告,2025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中,财政补贴收入达到29115.23亿元,增长10.8%。近3万亿年度补贴,已相当于一个中等省份全年GDP。浙江省2026年预算说明直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年收不抵支”,赤字将动用滚存结余弥补。浙江是经济强省,尚且如此。辽宁、吉林、黑龙江等缺口较大省份,获得全国统筹下拨资金占全国下拨资金的八成左右。全国统筹在调剂当期缺口,但无法从根本上重塑地区间的长期失衡。
更关键的是潜在支持率。社科院精算报告显示,2025年,养老保险制度潜在支持率为2.7,即2.7个在职参保职工对应1个退休人口。到2060年,这一比率将降至1。如果考虑“实际缴费人数少于登记参保人数”,潜在支持率进一步降至0.89。不到一个实际缴费者,要养活一个退休者。
这就是“数据找人”的真实背景。对社保基金而言,扩面意味着雪中送炭。
二、义务讲得重,权利讲得轻
当前社保体系的主要矛盾,表象与深层相互缠绕。最直观的表象,不在法定费率——2019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已统一降至16%——而在缴费基数下限随社会平均工资逐年抬升。以北京为例,按2025年度社保缴费基数下限核算,灵活就业人员每月养老保险缴费为1432.4元,而北京最低工资标准为2540元,养老保险缴费占最低工资比重已过半。灵活就业人员须全额承担20%养老费率,实际缴费负担持续加重,不少参保人主观感受待遇回报有限。
制度宣传层面,更多强调参保法定义务。《全国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6年版)》将于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本次政策核心变化,是将社会保险费正式纳入全国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体系,该事项位列裁量基准第30项,归类为违反税(费)款征收管理类。用人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社保费,处罚分为三档,最高处欠缴数额3倍罚款。处罚力度在加码,权利说明却未同步。义务讲得重,权利讲得轻;责任讲得细,回报讲得虚。养老金计发公式虽完全公开,但整套公式变量复杂、专业门槛高,缺少通俗易懂、个性化的收益预期测算展示,信息透明度严重不足。
这种义务与收益感知失衡,导致大量灵活就业人员、小微企业从业者参保意愿偏弱。人社部2025年3月摸底数据显示,全国职工养老保险断缴人数已突破4200万,其中灵活就业群体断缴率高达38%。一部分人直接停止缴费,一部分人选择按最低基数参保,甚至放弃职工养老保险,转而投保待遇水平更低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然而,这些用脚投票的选择,只是浮在水面的涟漪。社保体系最深层的结构性矛盾,不在于单一参数高低,而在于两大根基性问题:长期基金可持续性弱化、制度公平性先天不足。矛盾根源,是人口结构发生不可逆的趋势性剧变。
中国劳动年龄人口自2012年起逐年减少,老年人口规模与占比持续攀升,养老保险抚养比持续恶化:2025年末,参保职工39457万人,离退休人员15215万人,抚养比约2.59:1;十年前这一比例为3.3:1,而上世纪九十年代制度初创时期,是7名缴费人供养1名退休人员。缴费群体持续收缩、领取群体不断扩张,形成双向剪刀差。
从底层运行逻辑看,职工养老保险实行现收现付制。通俗来说,就是当下在岗缴费的人,供养当期已经退休领取待遇的人。个人账户名义上归属个人,但实际运行中,当期收缴的社保资金绝大部分用于发放当期养老金,资金并未真正沉淀留存。在少子化与深度老龄化叠加的背景下,缴费人群持续萎缩,养老支出刚性上涨,基金收支缺口逐年扩大,对财政转移支付的依赖日益加深,长期可持续风险不断累积。
这一失衡,政策设计者在设计之初可能就没有意识到。它不是简单的善恶评判,而是现收现付体系叠加人口拐点之后,制度运转过程中极易滋生也极难规避的结构性难题。
三、谁在领取,谁在缴费
相较于基金收支压力,公平性缺失更是制度设计之初便自带的结构性缺陷。国内养老保险长期呈现群体分割、区域割裂、待遇割裂的碎片化格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城乡居民养老三套体系并行独立运行,筹资规则、财政补贴力度、待遇计发标准完全不统一。
区域经济差距,又拉大了待遇鸿沟。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刘世锦曾指出,城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约为6000元/月,城镇企业退休职工约为3000元/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者中95%为农村居民,其养老金仅为220元/月。据人社部统计,2025年城乡居民月均养老金287元,城镇职工月均养老金3498元,二者差距超过12倍。发达地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依托高缴费基数、职业年金配套与地方财政强力兜底,养老待遇优厚;欠发达地区城乡居民,仅依靠偏低的个人缴费和普惠式基础养老金维持底线保障,两类群体退休金差距可达数十倍,形成悬殊的阶层养老落差。
同一国民体系之内,养老权益严重不对等,甚至出现“等级制”现象:一部分群体享受完善、优厚的制度化养老保障;绝大多数普通居民仅有底线式兜底保障。这种制度性不公,明显削弱民众参保的获得感与认同感,加剧参保意愿分化,放大体系结构性失衡,侵蚀公众对代际契约的信任。
统筹池子里的钱,并非公平地发给所有老人。高待遇退休群体拿走了更大份额。而新参保的灵活就业者、农民工、新业态劳动者,他们当期缴的钱,主要用来支付当期退休待遇。个人账户部分占比有限,统筹部分才是大头。
所谓“国家需要漏网者加入社保”,翻译成通俗语言,就是:国家需要新的缴费者,来维持对已有退休者的当期支付。制度对他们的保障承诺并不对称:缴费负担不低,待遇预期却不确定。这正是老子所言“损不足以奉有余”在现代社保制度中的隐秘回响。
四、“漏网者”到底在哪里
目前,灵活就业人员规模超过2亿,占就业人员近三成,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总体参保率仅在50%左右,其中七成以上参加的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真正参加职工养老的比例更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约8400万人,占职工总数21%。社科院对4200名平台就业人员的调查显示,仅有不足5%加入职工养老保险,还有相当一部分处于断保状态。
他们不是“置若罔闻”。以二线城市外卖骑手为例,月收入5000元上下,而大中城市社保月缴费支出超过1000元,最低缴费基数标准已超过大部分骑手的实际收入水平。20%的个人缴费率,对稳定就业者尚可承受,对收入波动者就是沉重门槛。据相关平台就业调查,因缴费压力过大导致断缴的比例达到22.6%,近四分之一参保人员在缴费过程中出现中断。因此,让以外卖骑手为代表的灵活就业人员、新型就业人员简单套用传统雇佣关系下的职工社保模式,是否可行,需要打一个问号。这部分就业人员明显对当期收入有着非常大的依赖,让他们承受比重如此之大的社保缴费,于社会稳定而言是否是明智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