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唐纳德•特朗普总统首次访华之际,全球化进程方兴未艾,世界正处在深度融合与发展之中。时隔近九年,当他准备于今年五月中旬再次访华时,国际格局已发生深刻变化。
中美贸易摩擦从关税开始,蔓延至技术出口管制、稀土资源限制,乃至美国对中国制造船舶加征港口停靠费,最终演变为事实上的脱钩。
今年2月,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以6比3裁定,特朗普政府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加征的关税违法,理由是该项法律未授权总统在和平时期征收关税。判决后,白宫虽援引《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对全球加征10%的临时关税,但亦遭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否决。与此同时,特朗普政府仓促重启针对中国的“301条款”调查,试图以此重建对华关税壁垒——事实上,其首个任期依据“301条款”加征的关税并未因最高法院判决而动摇。
与此同时,美国与以色列于2月底对伊朗发动空袭导致军事冲突爆发,伊朗新任最高领袖随即下令关闭霍尔木兹海峡。受此影响,国际油价于3月上旬突破每桶100美元关口;美国能源信息署预计,布伦特原油均价将在2026年第二季度升至每桶115美元的峰值。这些变局为中美两国的每一次战略博弈都增添了新的不确定性。在此背景下,特朗普原定的访华行程却遭推迟,其意义不言而喻——不仅关乎双边关系的走向,也深刻影响着全球秩序的塑造。
为厘清双方各自的核心诉求,以及工商界应重点关注的方向,长江商学院战略学及经济学教授陶志刚解答了相关问题。陶志刚教授在普林斯顿大学获得博士学位,曾执教于香港大学,长期从事国际经济学、贸易摩擦及地缘政治不确定性下的企业战略研究。其研究发现了一个耐人寻味的悖论:美国对华加征关税,反而提升了中国出口企业的竞争力,并削弱了美国本土企业。
这一结论,在中美即将重启高层对话、工商界急切寻找方向的前夜,具有直击要害的现实意义。
问:中美元首会晤预计在5月13日举行。鉴于伊朗战争、最高法院的关税裁决以及新的"301条款"调查,此次会晤的背景发生了怎样的变化?双方最希望从中得到什么?
陶志刚:尽管中美元首会晤的时机与背景几经变化,但两国关系中的深层问题并未随之改变。特朗普政府目前在多条战线同步推进,局势几乎每天都在演变,然而核心矛盾依然如故。
从特朗普1.0时期开始,美国便试图推动对华“脱钩”。中国始终向美国表明,这种做法并不符合美国自身的根本利益。但时至今日,中国已经接受,全世界也普遍认识到,全球最大的两个经济体正走向实质性脱钩。这已是不争的事实。因此,当前的问题在于:双方如何在追求各自目标的同时,尊重对方划定的底线,从而维护全球经济的总体稳定。
中国的底线十分明确。中国有权发展自身经济、参与国际竞争,美方不得限制中国技术进步的道路,也不得阻挡中国向全球价值链上游迈进。不能动辄以“你不能做这个,你不能做那个”的方式行事,尤其不应诉诸长臂管辖。美国的法律当然适用于美国领土,但若将其作为约束其他国家的普遍准则,问题便随之而来。
这种长臂管辖在现实中表现为两种典型形式。一是限制第三方向中国输出技术与产品。例如,美国要求荷兰政府禁止阿斯麦公司向中国出售先进芯片制造设备。面对这种封锁,中国的态度很明确:你不卖,我就自己研发。二是直接对中国产品与服务的国际市场准入设置障碍。例如,美国计划对中国制造的船舶征收额外的港口停靠费。这种做法本质上并非正常的市场规则,而是试图在贸易通道上人为增设成本。
从原则上看,对中国船舶征收港口费,与美国曾指责的伊朗封锁霍尔木兹海峡行为并无本质区别——二者都是利用对关键通道的控制权,对正常的国际通航与贸易活动施加单方面限制。只不过,伊朗控制的是地理海峡,而美国凭借的是市场与规则的霸权地位。
中国也理解,关税在美国国内有其特殊的政治功能。美国政府加征关税,表面上是对进口商品征税,但最终承担这笔费用的,是美国本土的消费者和企业。而由此增加的财政收入,又可以用来为本国企业减税——例如降低企业所得税。也就是说,美国通过让本国消费者“买单”,来换取对本国企业的财政支持。
面对这种情况,中国的策略是对等回应:你加征关税,我也加征关税;你提高税率,我也相应提高;如果你对中国制造的船舶额外征收港口费,我就限制对美出口稀土。今天的世界,已经进入一个比拼“卡脖子”能力的时代——谁能掌握对方难以替代的关键资源或技术,谁就能在博弈中占据主动。
至于美国想要什么,表面上看似乎不难理解:希望中国购买更多大豆、波音飞机和能源产品。这些交易有助于特朗普政府在国内展示政绩,中国也愿意这样做。然而颇具讽刺意味的是,早在特朗普1.0之前,中国就已经在持续采购这些商品。然而,更深层次上,美国的真实诉求或许在于推动本国经济的“再工业化”。这一目标有其现实考量:美国过去奉行“即时精益”(just-in-time)供应链模式,如今则转向“以防万一”(just-in-case)的安全逻辑。从理论上讲,在这个层面,中国实际上可以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
以中国电池制造商宁德时代为例。该公司曾同意向福特授权电池技术,在密歇根州设立由福特100%持股、位于美国境内、雇用美国工人的实体。按常理,这种模式既尊重了美国的所有权与用工要求,又引入了中国的先进技术,应有助于美国实现再工业化目标。然而,美方却仍将这一合作视为“中国运营”,甚至加以阻挠或质疑。
这就暴露了中美之间的深层认知错位:中方认为,技术授权、本土生产、美方控股是双赢的合作方式;但美方似乎只接受完全“去中国化”的产业回流,哪怕这意味着拒绝有助于自身发展的合作机会。由此,中方真诚地感到困惑:美国究竟想要什么?是想真正实现再工业化,还是仅仅想在名义上摆脱对中国的任何依赖?如果答案是后者,那么中国即便愿意提供帮助,也难以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合作路径。
问:美国在霍尔木兹海峡对伊朗港口实施了海上封锁,中国称此举"危险且不负责任"。值得关注的是,伊朗约98%的石油出口销往中国,而中国已通过增加从俄罗斯的石油进口来弥补潜在的供应缺口。在此背景下,伊朗冲突将如何重塑中美元首会晤前的权力格局?
陶志刚:关于这场冲突,中国的表态异常审慎。中方指出美方行动“危险”,意味着此举不仅威胁世界其他国家的安全,同样也危及美国自身——因为特朗普本人曾表示不希望美国被拖入另一场长期战争。中方称其“不负责任”,则是因为连美国的盟友也在承受由此推高的能源成本。
一些西方评论人士试图将这场战争描述为遏制中国、给中国制造困难的战略的一部分。我对此并不认同,甚至觉得有些过度解读。
从中国自身的角度来看,这场危机既带来了现实挑战,也验证了中国在能源战略方面未雨绸缪的长期布局。挑战是显而易见的:作为全球最大的石油进口国,中国进口的原油有相当比例来自中东。霍尔木兹海峡一旦被封锁,将威胁中国的能源供应安全,推高进口成本。同时,油价上涨,也会加大制造业和物价的压力,影响经济运行。此外,中东局势动荡,还给中国在该地区的投资项目和人员安全带来风险。
不过,相较于高度依赖中东石油的日本和韩国,中国所受冲击相对可控。这主要得益于中国更加多元的能源结构——既有来自俄罗斯和中亚的陆路油气供应,也有持续增长的可再生能源、核电和水电作为补充,从而降低了单一通道和单一来源的依赖风险。
更值得关注的是,这场危机从侧面印证了全球能源格局的转型方向。中国长期以来致力于发展可再生能源——风能、太阳能、新能源电池与电动汽车,这并非因危机而起,而是既定的发展路径。相比之下,美国仍固守化石燃料、石油天然气及传统内燃机路线。危机并未改变中国的战略方向,反而凸显了不同能源路线之间的韧性差异。
因此,我认为此次危机并未直接动摇中国的基本立场。中国固然不愿看到任何不确定性,但其多元化的能源结构以及在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前瞻布局,使其具备了其他国家所难以企及的战略纵深与抗风险能力。
问: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推翻了特朗普政府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所实施的紧急关税措施。随后,美国政府转而援引《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推出新的关税安排,并同时启动了范围更广的“301条款”调查。针对美方这一系列行动,中国已依法发起反制调查。在此背景下,您如何看待这场贸易博弈的演变与走向?
陶志刚:美国联邦国际贸易法院5月7日以2比1作出裁决,认定白宫依据《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征收的10%全球关税“无效”且“未经法律授权”。此前,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已于2月20日裁定,特朗普政府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实施的大规模关税缺乏明确法律授权(以6比3的结果认定总统越权)。这一连串司法挫败令特朗普政府颇为不满。由于“122条款”关税的有效期仅持续到今年7月24日,美方必须尽快完成“301条款”调查的行政程序,以恢复此前被推翻的大部分关税措施。从现有情况来看,“恢复大部分关税”这一目标大概率能够实现。
但关键点在于,即便手握"301条款"这一武器,我认为特朗普政府也不会对中国加征高于十月贸易休战协议所约定水平的关税。那份休战协议代表双方在博弈中达成的一种彼此都能够接受的均衡状态。中方以稀土为反制杠杆,美方以关税为施压手段——双方最终形成了某种战略平衡。“301条款”调查更多属于战术层面的动作,但整体均衡格局预计将得以维持。